項目預算管理的主要特點
發布時間:2015/7/29 9:23:00
在項目預算管理中,部門預算的各個環節都是緊緊相扣,缺一不可的,在部門預算的整個過程中,要保證預算各環節的連續性,以達到部門預算的建立有效公共財政體制的目的。
(一)科學合理性
1.預算收支規模的預測和方向要科學。首先收支預測要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要有利于促進國民經濟協調健康、可持續發展,同時要結合本單位自身收入來源和能力,考慮自身實際的支出需求和結構,合理穩妥地預計收入,安排支出,做到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2.預算編制要科學。首先合理安排預算編制程序和時間,保證充裕的時間編制預算,保證預算編制質量,提高預算編制的效率;其次,預算編制的方法要科學,預算的編制要制定科學規范的方法,測算的過程要有理有據;第三,預算的核定要科學,基本支出預算定額要依照科學的方法制定,項目支出預算編制中要對項目進行遴選,分輕重緩急排序,科學合理地選擇項目。
3.預算要有前瞻性。在編制過程中要充分考慮項目單位自身在預算年度需求、支出內容和結構,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現預算與執行差距過大的問題,使預算失去其控制支出、考評執行情況的實際意義。
(二)客觀真實性
收支的預測須以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和履行部門職能的需要為依據,對收支項目的數字指標應認真測算,力求各項收支數據真實準確。機構、編制、人員、資產等基礎數據資料要按實際情況填報;收入預算要結合近幾年實際取得的收入并考慮增收減收因素測算,不能隨意夸大或隱瞞收入;支出要按規定的標準,結合近幾年實際支出情況測算,不得隨意虛增或虛列支出;各項收支要符合部門的實際情況,測算時要有真實可靠的依據,不能憑主觀印象或人為提高開支標準編制預算。
(三)合法合規性
部門預算首先要符合《憲法》、《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部門預算的各項收支要充分體現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并在法律賦予部門的職能范圍內編制。具體來講:一是收入要合法合規。組織基金收入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要按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測算等。二是各項支出要符合財政宏觀調控的目標,要遵守現行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四)系統完整性
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各種預算外資金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變預算內外資金 “兩張皮”的狀況,取消收支掛鉤的預算核定方法,對單位的預算內、外各項財政資金和其他收入,統一管理,統籌安排,統一編制綜合財政預算。編制預算時,要將部門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財政性資金在內的各項收入以及相應的支出作為一個有機整體進行管理,對各項收入、支出預算的編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部門預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項目。對各項收入支出在執行中要嚴格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的各項收支政策進行管理。
(五)追蹤問效性
績效是對預算的執行過程和完成結果實行全面的追蹤問效,不斷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在項目申報階段,要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以保障項目確實必需、可行;在項目執行階段,要建立嚴格的內部審核制度和重大項目建設成果報告制度,以對項目進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階段性成果進行考核評價;在項目完成階段,項目單位要及時組織驗收和總結,并將項目完成情況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要將項目完成情況匯總報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將項目完成情況和績效考評結果分別記入主管部門項目庫和財政部門項目庫,并作為財政部門以后年度審批立項的參考依據,以強化對部門預算資金使用過程的監督和使用效益的考核分析,促使預算資金的安排使用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轉變。
(六)公開透明性
對于單位的經常性支出,要通過建立科學的定員定額體系,以實現預算分配的標準化。對于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而發生的各類項目支出,要通過填報項目文本、建立項目庫、科學論證,采用擇優排序的方法確定必保項目和備選項目,結合當年的財力狀況與財政支出重點,優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項目,從而減少預算分配中存在的主觀隨意性與“暗箱操作”,使預算分配更加規范、透明。
(七)管理連續性
部門預算由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審批、調整、預算監督和預算績效考評等組成。預算執行是對部門預算的實踐,通過事中的管理,保證預算目標的實現;預算監督是通過在預算執行中將預算執行情況與批復的預算內容進行比較,通過運用各項財政管理政策,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地糾正,或在預算年度結束后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通過發現問題,避免在今后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出現同類問題;預算考評則通過綜合分析評價各部門的預算執行結果、各種資源的效益狀況和各種環境對結果與狀況的影響程度,承上啟下,通過事后的管理,完善公共財政目標。因此,部門預算的各個環節都是緊緊相扣,缺一不可的,在部門預算的整個過程中,要保證預算各環節的連續性,以達到部門預算的建立有效公共財政體制的目的。
(八)統籌兼顧性
部門預算編制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項資金,在兼顧一般的同時,優先保證重點支出。要先保證基本支出,后安排項目支出;先重點、急需項目,后一般項目。基本支出是維持部門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如人員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津貼、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保證機構正常運行所必須的公用經費支出以及完成部門職責任務所必須的其他支出,因此要優先安排預算,不能留有缺口;項目支出根據財力情況,按輕重緩急,優先安排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事項,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符合國家財政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項目。 (項目管理者聯盟)
更多內容詳細咨詢:http://www.juejincai.com/